发布时间:2021-06-10
5月25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来自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反倾销调查作出肯定性的最终裁定;对来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011.10.1010、4011.10.1020、4011.10.1030、4011.10.1040、4011.10.1050、4011.10.1060、4011.10.1070、4011.10.5000、4011.20.1005和4011.20.5010。
表1 美国对涉案国家(地区)应诉企业倾销幅度终裁结果
表2 美国对越南轮胎企业补贴幅度终裁结果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美国东部时间5月25日早9:30召开本案损害终裁听证会,并于6月23日进行损害终裁阶段的投票,于7月7日发布损害终裁。如果ITC做出存在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的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在7月7日后3-7天内发布相关的反倾销及反补贴税令。
表3 2018-2020年美国从涉案国家(地区)进口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数量和金额
新闻链接:
2020年6月23日,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AFL-CIO-CLC)于2020年5月13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发起反补贴立案调查。
2020年7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同时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
2020年10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初裁。
2020年12月3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韩国、泰国、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